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部门负责人资质要求
生产部门负责人资质要求:
① 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相关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应的履职能力。
② 与旧版105条对比,新增了对专业知识和法规知识的规定,全面提高了生产部门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要求。
③ 生产部门负责人专业知识和法规知识要求与质量安全负责人完全相同。但未对化妆品生产或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具体年限做出明确规定,建议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④ 生产部门负责人任职条件要求与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完全相同,但两个岗位应分别独立设立,不得相互兼任。
证据证明
① 生产部门负责人授权书(或任命书)。
② 生产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说明。
③ 生产部门负责人资质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明、简历及工作证明等)。
④ 参加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及法规培训的证书或证明资料。
⑤ 生产部门负责人在职证明(入职证明、劳动合同、shebao记录等)
发布时间: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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