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材料和流程
申请流程
1.《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书》
2. 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3. 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向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乙级的,应向工商注册地市地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 保密行政主管部门接收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
5. 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6. 受理后,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
(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被审查单位;
(二)听取被审查单位情况汇报和对有关事项的说明;
(三)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测试;
(四)进行实地检查,并作出检查记录;
(五)对现场审查情况进行评议,形成审查意见;
(六)向被审查单位通报审查情况;
(七)签字确认现场审查结果。
7. 现场审查结束后,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07申请材料
1.《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从事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的许可证明;
5.企业事业单位章程;
6.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的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
7.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保管场所平面图;
8.法定代表人及从事涉密业务印制、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9.验资报告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印制设备清单;
11.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及保密设施、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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