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工厂的认定流程
绿色工厂的认定流程
(1)编制年度创建计划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结合本地区重点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具备创建条件和创建意愿的企业进行储备培育,同时根据本地区工业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按年度制定绿色工厂创建计划,并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创建名单报省工信部门,省工信部门据此编制全年度创建计划。
(2)企业自主申报
①支持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对照绿色制造体系相关标准和要求,树立绿色、低碳、节能、循环发展的理念,加大绿色化改造投入,全方位提升绿色化水平,启动绿色工厂创建工作,进行自评价并形成《自评价报告》。
②自评价达到guojiaji绿色工厂的申报企业,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并编制《第三方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合格后,于每年6月底前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含《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
(3)各地市初审上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真实性、符合性,项目申报材料完备情况,指标达标情况等。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汇总并于每年7月底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4)省级评估确认
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有关评价标准,组织xingyezhuanjia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初审汇总上报的绿色工厂示范项目进行评估审查。
(5)推荐国家示范
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从省级绿色工厂管理申报主体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推荐申报guojiaji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专家论证、公示、现场抽查等环节确定guojiaji绿色工厂管理企业名单。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