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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许可证(TS证书)申请办理流程有哪些?

发布:2023-12-18 14:25,更新:2024-11-15 07:08

 办理流程

  1、收件

  办理结果:1.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1.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1.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1.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2、受理

  2.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2.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

  3.1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依据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相应技术规范开展技术审查。

  4、决定

  4.1.准予行政许可。

  4.2.不予行政许可。

  提出决定意见。

  5、制证

  5.1.准予行政许可:《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5.2.不予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系统发放

  6、送达

  6.1.准予行政许可:《准予许可决定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6.2.不予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系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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