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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的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 2024-05-20 16:33 更新时间: 2024-12-22 07:08

实验室建设的申请条件





国家实验室认可申请条件:

a. 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b. 符合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 遵守 CNAS  认可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标准要求;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CNAS-RL03《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CNAS-CL06《量值溯源要求》、CNAS-CL07《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d. 符合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条文)


提交资料:

a. 实验室法律地位的材料,法人关系明确;

b. 有效的质量手册和体系文件以及指导手册;

c. 实验室进行Zui近一次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的资料;

d. 实验室组织机构框图以及人员档案;

e. 实验室平面图;

f. 实验室所从事活动的范围和说明,以及当实验室是法人实体的一部分时,两者利益关系的说明;

g. 对申请认可的标准/方法现行有效性进行的核查情况的说明和报告;

h. 对申请认可的国内外标准的核查情况以及自身能力的评估(标准查新等);

i. 非标方法及确认记录和材料证明;

j. 初次申请认可和申请扩大认可范围的实验室,在申请范围内满足 CNAS《能力验证规则》要求;

k. 参加实验室间比对的情况,提交记录与报告;

l. 典型项目的检测报告/校准证书及不确定度评估报告;

m. 量值溯源的描述。

联系方式

  •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0号三宝科技园1号楼B座6层
  • 电话:4009992068
  • 联系人:贯标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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