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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 2024-09-02 14:28 更新时间: 2024-12-23 07:08

一、什么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9年12月18日公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同时废止。其中第四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证。除国家能源局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几个类别?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业务。

  取得承修类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业务。

  取得承试类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业务。


  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五个等级。首次办理应当申请Zui低等级,业绩满足一定要求后可根据需要进行资质升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3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和相关资源;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职称,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五)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流程

  1.许可证办理流程主要包括哪些环节?

  许可证办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审查、作出许可决定等环节。

  (1)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确定申请事项并根据填报要求网上提交或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审查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行政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经受理审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单》。行政许可申请正式受理后,派出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作出许可决定

  派出机构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情况,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于准予许可的,颁发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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