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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认定通过后,还需要做什么?

发布:2024-10-23 10:24,更新:2024-11-22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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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办理

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

在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注意正确填写《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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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统计数据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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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研发

持续开展研发活动与科技成果转化,合理归集研发费用,每年申请相应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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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或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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