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丨测绘资质办理条件要求,办理指南
1.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不动产测绘,是指对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进行测绘,为国家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测绘保障和基础资料。日常不动产测绘工作除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限测绘、不动产测绘监理等内容外,还包括地籍测量,如建筑面积、用地范围(界址点)、房屋四邻关系以及权利人信息和地籍图绘制等等。
①、房产测绘:主要是运用测绘仪器、测绘技术、测绘手段来测定房屋、土地及其房地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位置、数量、质量以及利用状况的专业测绘,隶属于工程测量,是工程测量专业中地籍测量学的一部分,后独立为房产测绘。
②、行政区域界限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总的来说包括以下内容:
a、准备工作、界桩埋设和测定、边界点测定、边界线及相关地形要素测绘、边界协议书制作印刷、边界点位置及界线走向说明;
b、搜集资料。主要是地形图和人文地理、争议等;
c、方案制定及测绘。调查踏勘、勘定界线、联合调查、树立界桩、界桩测量、界线确认、地图标绘、走向说明、填写登记表、整理野外成果等;
d、成果整理。主要是制作界线协议书及附图、勘界成果表册。
③、不动产测绘监理
不动产测绘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部分。所谓建设工程监理,就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委托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代表业主对承包方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测绘项目进行监理,监理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方案、技术流程、过程质量检查、成果质量检查。之后要提交一份监理报告,主要的内容就是过程检查和成果检查。从事测绘监理应当取得相应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的测绘资质。
④、地籍测量
地籍测量,是为获取和表达地籍信息所进行的测绘工作。其基本内容是测定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状况等。
2.分为甲乙两级
3.甲级承揽范围: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海域权属测绘等不动产测绘,不动产测绘监理
乙级承揽范围: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
甲级:测绘专业gaoji4人,中级7人,初级13人,测绘相关专业人员16人。
乙级:测绘专业中级2人,初级2人,测绘相关专业人员2人。
人员其他要求解释:
1.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兼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测绘专业职称,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测绘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用于申请甲、乙级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得超过2人、1人。
2.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测绘相关专业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保密、档案等专业。
3.本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为Zui低要求。gaoji别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冲抵低级别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冲抵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甲级:GNSS接收机、全站仪合计10台
乙级:GNSS接收机、全站仪、手持测距仪合计2台
设备解释:
1.技术装备要求的“合计”,不需要每种技术装备都具备。
2.GNS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精度应当分别不低于5mm+1×10-6D、2"、S1。
3.无人飞行测量采集系统:至少同时具备飞行平台和航摄传感器(包括相机、机载激光扫描仪、机载SAR)。
4.专业测绘航摄仪及其他测绘传感器:包括航摄仪、机载激光扫描仪、航空重力仪、机载SAR。
5.摄影测量系统:从影像、点云等数据获取到过程数据处理、成果输出,均采用数字化或智能化等形式进行的摄影测量系统。
6.遥感图像处理系统:能够对遥感图像信息进行数字化、复原、几何校正、增强、统计分析、信息提出、分类、识别等图像加工的系统。
7.地理信息处理软件:用于处理和分析地理信息的软件。
8.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软件:用于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的基础软件,具备地理信息的获取、存储、编辑、处理、分析和显示等功能,并可支持软件定制开发。
9.独立地图引擎:部署于服务器上,能够向用户提供地图显示、空间搜索、上传标注、接口调用等服务的软件系统。
10.外业数据采集设备:至少同时具备GNSS接收机和数据获取设备。
11.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装备数量为Zui低要求。
1.准备好上述材料之后,我们就可以开始申请资质了。现在全国的测绘资质申请都是统一网上申报,在统一的网址: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
2.有关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说明,我有单独的文章详细解答,有不懂的朋友可以参考我的文章。
提交申请后就来到审批流程,具体规定:
(一)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审批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审批机关申请。
(四)审批机关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测绘资质的书面决定。
(五)因特殊情况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六)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