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密体系建设的建议
企业要构建安全屏障,不仅要依靠商业防泄密技术实现“技防”,更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把保密体系建立起来。将公司管理、业务流程及技术手段相结合,用制度约束人,形成新的安全运作模式。因此,建议保密体系建设可分为五个部分:
一、成立保密管理部门
企业须先明确组织管理,成立专门的保密部门,设专人负责商业秘密的认定和保护措施的开发与实施。划定保密员工范围——
1.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作为企业的高管人员直接掌管着企业重要经营管理和决策的做出,较有机会接触或者利用职权获得商业秘密信息;
2.科研开发人员,这类人员往往是企业技术信息的直接接触者;
3.市场计划、gaoji营销人员,这类人员通常是企业的经营战略的制定者和开创者,掌握企业的各类发展经营信息;
4.处于企业重要岗位的其他人员。如总经理秘书、助理,公司法务、财务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
二、制度性保密措施体系建设
制度体系是商业秘密管理体系中Zui为重要的部分,因为密级管理体系、法律性(保密合同)保密措施体系、技术性(物理性)保密措施体系也需要通过制度进行规范并予以实施。
实务中不少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制度jinxian于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设置保密条款,或仅订立保密协议,这样设计虽然可行,但其保密作用却稍显薄弱,一方面增加了商业秘密泄露的可能,另一方面企业在遭到商业秘密侵权时也可能被认定未采取合理保密措施,致使相关权益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实践中不仅要依靠法律规定实现保密的作用,也要将企业管理、业务流程及技术手段结合起来,用以约束员工,从而形成完整的保密制度。
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需要企业实行有效可行的管理制度,充分考虑到各岗位的业务内容,根据岗位职能及工作性质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文件和档案的内容,确定保密级别、保密期限,公司文件原件统一归文件档案管理部门整理归档并保管,明确保密文件的借阅手续。
2、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制度
从保护涉密信息的角度,任何员工不能随意复制含有商业秘密的电子文件,更不能将上述文件带出保密区域或企业,以消除或降低泄密风险。
3、保密管理制度的公示
任何规章制度都需要经过公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保密管理制度也不例外。企业应当向员工公示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使员工明确知晓其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4、离职交接制度
对企业而言,离职员工Zui后的工作交接是重中之重。企业应在管理制度中规定以下几点:
(1)明确员工离职工作交接的具体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员工交还的资料;
(2)要求离职员工明确,其已根据企业指示交回所有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
5、商业秘密侵权索赔及追责制度
商业秘密一旦遭受侵权,就难以恢复原状,因此企业应当建立一套商业秘密侵权索赔的制度,保证企业在遭受侵权后,能将影响和损失降到Zui小。
一旦发生侵权后,企业应以Zui快速度收集和保留下列证据,以确定侵权的范围、程度和侵权行为采用的手段及影响:
1、收集证据证明员工有机会获取商业秘密,且其使用的信息与该商业秘密实质上相同;
2、收集证据证明商业秘密已经被员工披露、使用,或者有被披露、使用的风险。
若涉嫌刑事犯罪的,可移送公安机关,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规定第六十五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Zui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即由于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导致权利人公司、企业资不抵债等原因申请宣告破产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等造成其他严重的情形。至于“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具体标准和情形,目前法律尚没有详细列明。在司法实践中,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若有初步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标准的,可以将已收集的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密级管理体系建设
对信息进行密级管理是一种非常直接的保密措施。对企业内部而言,密级管理的作用是明确了保密标准与保密对象。其次,密级管理的另一个作用是在维权时也可以更为便利地提供证据。密级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密级识别、密级标示和《商业秘密目录》编辑与公示。
企业在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时,应当注意把握好科学审慎的尺度,即合理性问题。不宜为了保密过度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一套有利于充分利用商业秘密价值的完整的、适度的企业保密制度。在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时,应注重考虑该信息是否具有保密的必要性,是否具有保密的可能性,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方式相比的优劣。在定密时,根据保密事项的价值大小划分等级。可以参照国资委出台的《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央企业商业秘密的密级,根据泄露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程度,确定为核心商业秘密、普通商业秘密两级,密级标注统一为‘核心商密’‘普通商密”,也可以遵从地方性规定,比如:
1、AAA级: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或者生存与发展具有特别重大影响的;
2、AA级: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或者生存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
3、A级: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或者生存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
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技术秘密,其密级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四、法律性(保密合同)保密措施体系建设
企业以合同等契约方式对相关保密义务人员进行法律约束,是商业秘密管理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保密合同不仅能够明确保密信息与保密范围,还可以通过合同方式也给企业提供了追究违约责任的保护与维权路径。如签订保密或竞业限制协议等文书:
1、保密协议
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劳动合同中设立保密条款,是企业Zui常使用的保密措施。保密协议可以对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密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这样不仅能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还可以要求泄密员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竞业限制协议
对于掌握重大秘密的员工,企业可以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要求竞业限制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同意不得从事与本单位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从根本上阻断员工泄密的渠道。
五、商业秘密内部培训体系建设
商业秘密的保护除了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性、法律性、技术性的管理体系,还需要加强员工的教育,不仅需要提高商业秘密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还需要由员工自发地、主动地保护商业秘密。因此企业有必要建立员工的商业秘密内部培训体系。
保密制度作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的屏障,加强保密制度的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商业秘密知识及保密意识,以及检查泄密事件的能力。保密制度培训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入职岗前培训。新员工入职时由企业进行培训,普及相关的保密规定;
2、转职岗中培训。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各个岗位需要进行保密的信息,制定有效的培训内容,对员工转岗后的岗位职能及可能涉及的保密事项予以集中培训。
3、重要涉密岗位培训。企业关键部门及重要涉密岗位,需要进行专门培训,对于处于特定岗位的员工,也可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除了完善的保密制度培训,实践中对广大员工的要求体现在工作生活的日常细节中:
⑴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公司商业秘密文件、资料-保密柜;
⑵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文章、著作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
⑶不在公开宣传报道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
⑷不在无技术防范措施的计算机网上处理、传输、保存涉密材料;
⑸对外发表的学术报告、科研资料等一定要现经过技术和保密管理部门的;
⑹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广大职工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感、归属感,树立保护商业机密人人有责的思想,普遍提高保护商业机密的自觉性;
⑺发现公司外来人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数码相机或录像机设备,一定要主动询问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批准,否则应予以制止,发现公司同事在生产现场使用摄像设备,一定要主动询问其用途,是否经过领导同意;
⑻企业在重大的商业活动中,一些高度机密的行动计划或数据被泄漏出去,会错失很多商机,造成重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