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5709A-2023对承制单位技术状态管理的监督是怎么要求的?
2023年10月,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了GJB5709A-2023《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监督要求》,该标准规定了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的监督依据、原则、内容、方式和要求。今天我们主要来讨论GJB5709A对于承制单位技术状态管理的监督是怎么要求的。
首先,我们来看标准对于技术状态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一,监督原则。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监督应遵循:依法监督、规范有序;分层管理、分类实施;状态清楚、记录完整。
第二,监督内容。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督装备承制单位建立健全技术状态管理制度(含对配套单位的技术状态管理),建立技术状态更改、偏离许可、让步的程序和方法;监督装备承制单位按要求编制技术状态管理计划;监督技术状态标识、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记实和技术状态验证与审核等技术状态管理活动。
第三,监督方式。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监督的方式主要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日常监督;审查(评审);文件备案。
通过标准对于监督内容的明确,我们可以知道,承制单位必须建立技术状态管理制度,在该制度中应明确技术状态更改、偏离许可、让步的程序和方法;承制单位必须按照要求编制技术状态管理计划;按照单位技术状态管理制度和项目的技术状态管理计划,开展技术状态标识、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纪实和技术状态验证与审核等技术状态管理活动。
其次,技术状态管理活动监督的具体要求。
第一,技术状态标识监督。督促装备承制单位按要求确立技术状态项,将在合同监管范围的技术状态项清单送军事代表室备案;督促装备承制单位策划并编制各技术状态项文件,确定文件版次,并签署完整;督促装备承制单位参照GJB 3206B-2022,建立项目所需的技术状态基线,对完成确认的技术状态文件进行相应基线标识。
承制单位必须确定技术状态项,并编制个技术状态项文件,建立项目所需的技术状态基线。
第二,技术状态控制监督。技术状态更改监督的内容主要有:对于Ⅲ类技术状态更改通知文件,状态鉴定前的Ⅱ类技术状态更改申请,应当要求装备承制单位审批,军事代表负责监督并提出意见;对于Ⅰ类技术状态更改申请和状态鉴定后的Ⅱ类技术状态更改申请,应当要求装备承制单位报项目管理机构处理,军事代表负责监督;监督装备承制单位分析技术状态更改对进度、费用等因素的影响;督促装备承制单位按更改的适用范围和相关技术文件,对产品实物、必要设备设施进行处理(含必要的测试验证)并保持记录。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Ⅲ类技术状态更改通知文件和状态鉴定前的Ⅱ类技术状态更改申请要求承制单位按照审批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军事代表负责监督并提出意见。该条相较于上版标准有所简化,而不是以前对于此类更改需要军事代表进行审签。这就意味着这两种情况主要由企业自己掌握,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Ⅰ类技术状态更改申请和状态鉴定后的Ⅱ类技术状态更改申请,应当要求装备承制单位报项目管理机构处理,军事代表负责监督。该条要求针对过去的管理要求事实上是加严了。这两类情况的技术状态更改必须有项目管理机构来负责处理,军事代表只是负责监督。
第三,技术状态记实监督。军事代表机构需要督促装备承制单位在涉及技术状态的相关信息产生起开展记录,并保持或保留成文信息;督促装备承制单位建立试验样机在性能鉴定试验、作战试验中的技术状态更改台账,在役装备批次或单件的技术状态档案;督促装备承制单位归档成文的技术状态相关信息。
第四,技术状态验证与审核监督。技术状态验证监督主要包括督促装备承制单位确定并实施技术状态项验证,确保设计或实物符合功能基线、分配基线规定的要求,或满足产品基线建立的要求;督促装备承制单位按规定参与作战试验、在役考核等技术状态确认活动;督促装备承制单位按需要对不同技术状态进行一致性检查。
技术状态审核监督主要包括军事代表按要求参与技术状态审核,督促装备承制单位保留有关审核记录并将必要的审核记录报军事代表室备案;技术状态审核可结合技术审查、首件鉴定、产品质量评审,以及项目转阶段审查、状态鉴定审查、列装定型审查等分步进行或一次性进行。必要时,可单独进行技术状态审核。
GJB5709A-2023《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监督要求》是在GJB3206B-2022的基础上,明确并规范了监管机构对于装备承制单位技术状态管理的监督依据、原则、内容、方式和要求。GJB3206B-2022《技术状态管理》是技术状态管理的基本要求,承制单位需要按照GJB3206B开展相关技术状态管理工作,才能够确保产品实物质量,满足军方监督管理要求,Zui终为国家装备建设提供可靠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