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产涉水产品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问:生活中常用到的涉水产品有哪些?
答: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涉水产品有家装使用的给水管道、水质处理器、小区内现制现售水机、高层建筑二次供水水箱和供水设施等。Zui常见的是家用水质处理器,即“净水器”,它是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的水质处理器,根据使用的水处理材料和过滤原理不同,又分为活性炭净水器、超滤净水器、软化水器、反渗透净水器、纳滤净水器等。
问:怎样判断某一产品是否为涉水产品?
答: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它新材料和化学物质均属涉水产品。常见的涉水产品分为六类:(一)输配水设备:包括蓄水容器、饮水机等;(二)防护材料:包括环氧树脂涂料、聚氨酯涂料等;(三)水处理材料:包括活性炭、反渗透膜等;(四)化学处理剂:包括阻垢剂、消毒剂等;(五)水质处理器:包括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的水质处理器、饮水水消毒设备等;(六)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新化学物质。详细分类可见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卫监督发〔2011〕80号)。
问:在涉水产品中,哪些属于“新材料和新化学物质”?
答:根据《关于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判定依据的通告》(国卫通〔2013〕11号),新材料、新化学物质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未列入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所用材料主要成分清单和化学处理剂主要成分清单;未列入现行涉水产品国家卫生标准、规范。
问:生产涉水产品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答:需要办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全称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申请单位应当向实际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按照《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报材料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级委托实施此项业务的行政许可,申请单位可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在“办事服务”模块下输入事项名称关键字“涉水产品”,即可搜索查询相关办事指南并在线申报。
问:是不是只要与饮用水接触的产品都需要办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答:不是,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对列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的产品进行卫生行政许可。比如水泵、阀门等目前未列入《目录》,不需办理卫生行政许可。
问:水质处理器作为系列产品申报时,A类和B类产品有什么区别?
答:水质处理器为涉水产品的一种。水处理原理、工艺流程相同,所用与水接触的材料材质相同,但水处理技术参数或外观不同的多型号(不同规格)水质处理器可作为系列产品申报。系列产品分为A类产品和B类产品。
A类产品:水处理工艺相同、所用与水接触的材料材质相同、净水流量和额定总净水量相同,仅外观不同。B类产品:水处理工艺相同,所用与水接触的材料材质相同,但水处理单元大小不同,净水流量和/或额定总净水量不同。需要注意的是,跨型(大型、小型)产品不能作为同一系列产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