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程序文件(能力验证、检测报告和证书、检测结果解释)评审要点解读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能力验证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资质
认定部门的要求,参加其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
以保证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有关政府部
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开展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或者
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并将相关结果报送资质认定部门。
2、检验检测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并符合
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结果通常应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出。检
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a) 标题 (例如:检验报告、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 b) 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适用时);
c)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的地点(如果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不同);
d) 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确保能够识别该页是属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结束的清晰标识,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的硬拷贝应当有页码和总页数;
e)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f) 所用检验检测方法的识别;
g)检验检测样品的描述、状态和明确的标识;
h) 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重大影响时,注明样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验检测的日期;
i) 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影响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
j) 检验检测检报告或证书批准人的姓名、职务、签字或等效的标识;
k) 检验检测机构应提出未经检验检测机构书面批准,不得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声明;
l)检验检测结果的测量单位(适用时);
m) 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样品所检验检测项目的符合性情况。
3、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解释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定检验检测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
b) 相关时,符合(或不符合)要求、规范的声明;
c) 适用时,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声明。当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的指令中有要求,或当不确定度影响到对规范限度的符合性时,检测报告中还需要包括有关不确定度的信息;
d) 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
e)特定检验检测方法或客户所要求的附加信息
4、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作解释时,对含抽样结果在内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抽样日期;
b) 抽取的物质、材料或产品的清晰标识(适当时,包括制造者的名称、标示的型号或类型和相应的系列号);
c 抽样位置,包括简图、草图或照片;
d)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
e)抽样过程中可能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
f)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规范,以及对这些标准或规范的偏离、增加或删减。
5、当需要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
的依据形成文件。意见和解释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检验
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意见和解释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一对检验检测结果符合(或不符合)要求的意见;
一一履行合同的情况;
一一如何使用结果的建议;
一一改进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