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B级安装(含修理)专项条件(TSG 07-2019版)
电梯B级安装(含修理)专项条件
人员:
电梯适用于: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液压驱动电梯、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1 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2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2)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
(3)工艺与焊接、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3 技术人员
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至少1人,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4 质量检验人员
现场施工过程检验、验收检验的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3人,由技术人员或者持有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5 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
6 作业人员
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6年以上或者取得电梯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人。
设备: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 施工设备:包括起重设备、电动工具 (包括手电钻、电锤或者冲击钻、 角向砂轮磨光机、砂轮切割机)、电工工具、导轨校正仪器或者量具、 常用通讯工具以及施工工艺文件中采用的其他设备。 |
检测仪器 | (1)电梯振动和起制动加减速度测试仪器; (2)绝缘电阻检测仪器、交直流电压检测仪器、交直流电流检测仪器; (3)转速或者速度检测仪器、噪声检测仪器、照度测量仪器、温度及温升测量仪器、计时器具; (4)物体质量(重量)称量器具; (5)推力及拉力测量器具、紧固件扭矩测量器具; (6)接地电阻测试仪器、激光测距仪。 |
场地:
总面积 不低于200平(含库房),可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