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装备承制资格申请一览通
什么是承制资格?哪些单位可以申请承制资格?申请材料及申请流程如何?别急,下面的梳理都能给你答案,觉得有用的快快收藏吧!
概要
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和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装备承制单位按承制装备类别分为A、B类:A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jundui专用装备的单位;B类装备承制单位,试制承制军选民用产品的单位。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分为初审、续审、扩大范围审查、年度监督审查和重大事项专项审查五种类型。
申请条件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三)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四)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履约信用;(六)建立健全保密组织和保密制度,具有满足申请任务需要的保密资格或保密条件;(七)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对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申请不予受理:(一)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外资控股的企业;(三)从事代理、销售的单位;(四)jundui团(不含)以下建制单位;(五)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未超过3个月的单位;(六)主动退出《名录》未超过3年的单位;(七)承制资格被吊销后未超过3年的单位;(八)被zhengfu执法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在全guoqi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单位;(九)其他不符合jundui有关规定的单位。特殊情况需要受理的,应当报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后受理。
申请材料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包括:
(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
(二)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证书(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jundui单位设立文件等)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设置和主要部门的职责、权限;
(4)管理制度清单;
(5)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复印件;
(6)单位章程。
2、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汇总表;
(2)科研生产设备汇总表;
(3)测量设备汇总表;
(4)科研生产试验场所汇总表;
(5)已定型(鉴定)产品汇总表;
(6)科研成果、专利、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及证书复印件;
(7)主要协作单位汇总表;
(8)行政许可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质量管理证明材料 (1)质量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仅适用于申请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A类装备承制单位应当建立符合GJB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2)GB/T 19001或同等效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仅适用于申请B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B类装备承制单位应当取得符合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同等效力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质量管理体系覆盖产品的质量标准清单。
4、财务资金状况证明材料 (1)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5、履约信用证明材料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2)近三年交付junpin或同类民品汇总表;
(3)近三年合同履行证明文件(由军事代表机构或相关caigou方出具)复印件;
(4)履行社会责任相关证明。
6、保密管理证明材料 (1)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承当装备任务涉密的,应当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保密资格);
(2)保密承诺书(承当装备任务不涉密的提供保密承诺书)。
(3)保密管理制度。
审查形式和审查方式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分为单独审查和联合审查两种形式:
(一)单独审查,是指涉及一个军兵种装备部、军委机关部门分管有关装备的内设机构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该部门(机构)组织实施;
(二)联合审查,是指涉及两个以上军兵种装备部、军委机关部门分管有关装备的内设机构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军委装备发展部合同监管局指定其中一个部门(机构)牵头组织实施。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分为现场审查和文件审查两种方式:
(一)现场审查,是指到申请单位进行实地审查的活动;
(二)文件审查,是指仅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的活动,必要时可实施现场验证。
A类:初审、续审、年度监督审查、扩大范围审查及重大事项专项审查均采用现场审查方式。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A、B类的不同(视频版)
B类:初审、续审、扩大范围审查采用文件审查方式;重大事项专项审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
B类已改为注册制,可参考如下链接:B类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管理工作政策宣讲(视频版)
审查工作流程
审查评判标准
审查总分值为1000分,其中法人资格70分、专业技术资格250分、质量管理450分,财务资金状况80分、履约信用80分、保密管理50分、军方要求的其他内容20分。
审查项目共37项,其中关键项9项,重要项10项,一般项18项。
审查意见判定标准为:
(1)合格:评分率≥95%;
(2)基本合格:70%≤得分率<95%;
(3)不合格:得分率<70%。
审查结论判定标准为:
(1)关键项、重要项、一般项全部合格。判定为“具备资格,推荐注册”;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具备资格,不推荐注册”:
——关键项有1项(含)以上不合格;
——重要项有2项(含)以上不合格;
——重要项加一般项之和有5项(含)以上不合格。
(3)审查项目结果处于上述(1)、(2)之间的,判定为“基本具备资格,经整改并验证合格后推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