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常见问题解答(一)
综合问题
一、建筑施工企业为什么要依法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等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主要依据哪些政策文件?
1.国务院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及相关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批使用等事项进行调整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17〕224号)。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向哪个部门申请?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规定,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前述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施工企业,须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事项的办结时限?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
五、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事项主要包括哪几类?
主要包括首次申请(新设立)、延期、简单变更和注销等4类。
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有什么具体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上述情况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需对其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延期手续。
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有什么具体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并通过申报平台上传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涉及法人变更的,还须满足变更后的法人持有有效安管证书(A证)。
八、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情形包含哪些?
1.企业依法终止的;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4.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5.依法应当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