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 9001C在新产品试制中的四大控制手段
GJB 9001C在新产品试制中强调了四大控制手段,以确保试制过程的顺利进行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这四大控制手段分别是试制前准备状态检查、工艺评审、首件鉴定和产品质量评审。以下是关于这四大控制手段的解释:
试制前准备状态检查:
目的:确保新产品试制前的人、机、料、法、环、测等条件满足要求,避免因条件不充分导致试制失败。
依据:按照GJB 1710A《试制和生产准备状态检查》的规定执行。
内容:检查生产准备、外包、制造、调试、试验、检验、交付等过程及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相关标准和法规的准备情况,以及所需的人员、工装、设备环境和保障要求的落实情况。
工艺评审:
目的:及早发现并改进工艺设计问题,确保工艺方案的正确性、合理性、充分性、可生产性和可检性。
依据:按照GJB 1269A《工艺评审》的要求进行。
内容:对工艺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产品特点、工艺参数、结构、精度要求的工艺分析及说明,满足产品设计要求和保证制造质量的分析,对产品生产路线的说明等。
首件鉴定:
目的:全面检验生产过程是否能够稳定产出合格产品。
依据:按照GJB 908A《首件鉴定》的要求执行。
对象:首个或首批零部(组)件,而非整机级别产品。
内容:对生产卡片记录、检验记录与工艺文件要求的一致性进行检查,同时检查工艺文件与产品图纸物理特性的符合度以及产品功能是否符合基线文件规定的要求。
产品质量评审:
目的:对试制完成后的产品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依据:按照GJB 907A《产品质量评审》的要求进行。
时机:在产品试制完成后,出厂前进行。
内容: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产品的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确保产品无质量问题后再提交使用。
综上,GJB 9001C标准在新产品试制中通过试制前准备状态检查、工艺评审、首件鉴定和产品质量评审这四大控制手段,对试制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以确保新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