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是指以印刷、复制等方式制作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生产经营性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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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委托印制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涉密文件资料、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含档案数字化加工。
注:( 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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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级别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乙级资质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当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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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乙级资质的,应当向工商注册地市地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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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
(二)参与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类别、等级相适应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
(四)从事相应印制业务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无违纪违法行为;
(五)具备相应规模的印制设备和技术力量等生产经营条件;
(六)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制度健全。注:有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的,不得授予涉密文件资料、涉密光电磁介质印制资质。有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组织、机构、人员控股或者参与经营管理的,不得授予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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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专项条件
一、涉密文件资料印制资质:
甲级资质
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3.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5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涉密印制业务所必需的印制车间、成品库、废品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乙级资质
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1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3.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2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印制资质:
甲级资质
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20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3.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4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具有符合入闱管理条件的试卷印制车间、成品库、废品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乙级资质
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3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3.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2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三、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资质:
甲级资质
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3.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具有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业务所必需的制版车间、涉密防伪材料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乙级资质
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2.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3.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3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四、涉密光电磁介质:
甲级资质
1. 取得《复制经营许可证》。
2.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3.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3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5.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具有涉密光电磁介质复制业务所必需的印制车间、成品库、废品库等功能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6. 具有功能完备的光电磁介质生产设备。
乙级资质
1. 取得《复制经营许可证》。
2.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2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3.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30名。
4.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6. 具有功能完备的光电磁介质生产设备。
五、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甲级资质
1.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2.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50名。
3.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4.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具有用于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业务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5. 具有功能完备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
乙级资质
1.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2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2.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20名。
3.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4. 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具有用于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业务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5. 具有功能完备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
(一)具备乙级资质,有3年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经验;
(二)国家秘密载体印制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设置专职保密总监,配备专门保密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