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382035157

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直通车认定条件

发布:2024-01-04 17:14,更新:2024-05-05 07:08
直通车认定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可直接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

满足以下条件,可直接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


1.高企: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科技奖: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guojiaji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3.研发机构: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标准: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guojibiaozhun、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

1.科技奖:近三年内获得过guojiaji、省级科技奖励;2.高企、示范企业、知产优势企业及示范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guojiaji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3.研发机构: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股权融资: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总结

创新型中小企业直通车的申报条件相较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更为广泛一般来说,企业若能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直通车的申报条件,则也可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直通车的申报条件。


联系方式

  •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0号三宝科技园1号楼B座6层
  • 电话:4009992068
  • 联系人:贯标客服
  • 手机:13382035157
  • 微信:13382035157
  • Email:ha1009@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