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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许可范围—牙膏、皂基单元

发布:2024-03-21 15:58,更新:2024-04-28 07:08

牙膏、皂基单元

Zui后是牙膏单元和皂基单元,这两个比较简单,分别是用于牙膏和香皂产品的生产。关于香皂,额外多说两句,根据香皂行业标准《香皂》(QB/T 2485-2008),香皂的定义限定为“碾制工艺、冷却成型工艺生产的脂肪酸钠皂,及以脂肪酸钠为主,添加其他表面活性剂、功能性添加剂、助剂制成的块状香皂、药皂、水晶皂等”。从该定义来看,香皂的主要成分应为脂肪酸钠;同时QB/T 2485-2008对香皂的技术要求中提到皂体外观应当“皂形端正,色泽均匀”,从该描述以及脂肪酸钠的理化性质来看,香皂应具有固体外观。因此,市面上的液体皂虽然名字中带“皂”,但其不属于香皂,其生产单元可以划到一般液态单元或者膏霜乳液单元。关于液体皂的讨论详见《液体香皂属于化妆品吗》。

需要说明的是,上面对各单元列举的产品类别不是juedui的,具体要结合产品的配方、工艺、属性整体判断,有些类别的产品可以在不同的单元中生产。比如护肤水既可以在一般液态单元生产,也可以同时在膏霜乳液单元生产。有些类别的产品根据具体品种的特点,分布在不同的单元生产,比如染发类产品。此外,有些单元可以共用同一个配制或者灌装区域,只要符合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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