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382035157

已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过两年后在原厂区新增生产品种,这时候是需要申报什么

发布:2024-04-15 16:43,更新:2024-04-29 07:08

常见GMP问题解答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报时,需提交生产品种、生产工艺之类的资料,那么我一开始申报了许可,过两年后,我在原厂区新增了生产品种,这时候是需要申报什么?


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人的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或者需要变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联系方式

  •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0号三宝科技园1号楼B座6层
  • 电话:4009992068
  • 联系人:贯标客服
  • 手机:13382035157
  • 微信:13382035157
  • Email:ha1009@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