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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核查的要点及企业自查指南

发布:2024-11-13 15:58,更新:2024-11-21 07:08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中明确说明:“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自查

取消高企资格的原因之一:高新技术企业自查不通过。自查是针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进行的企业事中监察。自查每年都会进行,且为滚动式的,任何一家企业任何一年企业都有可能会被抽查到,查到哪一年不符合条件,即从这一年开始取消高新资质。如:19年认定的高新,因21年高新收入占比不达标,21年开始被取消资质,或者是20年认定的高新,因21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从21年开始被取消资质等等。



01|2024年自查工作结果

据《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火函〔2024〕114号)相关信息,2024年按照实地检查企业不得低于高新技术企业数10%的要求,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在税务介入、权力下放、高质量发展和主管单位调整的政策影响下,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自查更加严格。



2024年10月28日,高新工作网上公示了上海市2024年第三批取消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250家,加上第一批、第二批取消的数量,截止目前,2024年上海累计取消高新技术企业543家。




02|取消高企资格的主要原因

据2024年取消名单公示,主要原因如下:

1

   

1.高新收入占比不达标;

   

2

   

2.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

   

3

   

3.科技人员占比不达标;

   

4

   

4.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前3点为高企申报的基础条件,第4点为企业对自身管理的疏忽。

除了上述原因,其他取消高企资格的原因有:①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②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③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


注意: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03|面对自查工作,企业如何应对

认定后企业应当保持每年都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具体建议如下:

1、 确保每年高新收入占比大于60%(每年对高新产品/服务进行分类,并统计计算,填入年报中);

2、 确保每年的前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比同期收入比例符合高新申报条件(销售5000万以下:比例为5%,5000万-2亿:比例为4%,2亿以上:比例为3%,统计口径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为准);

3、 确保每年研发人员占比职工总数10%以上,注意研发人员是指累计实际工作时间需要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4、每年申请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注意不要集中申请;

5、 每年按要求如实填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




以下材料为实地检查中企业可能需要准备的材料(各区要求不同,以下仅供参考):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所用到的知识产权原件;

3、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材料中,各项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类文件原件;

4、年度汇算清缴表;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6、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等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项严谨、规范的工作,企业切勿抱着侥幸心理,应该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保持每年研发费用、高新收入、研发人员归集合理且有据可依,并做好留存备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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