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载体全生命周期管理
涉密载体从制作开始到销毁结束,可将其划分成不同阶段。涉密载体全生命周期管理就是“从开始到结束过程”的监督管理,管理环节包括载体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携带和销毁等环节。涉密载体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模式应以源头治理和全过程闭环控制为核心,对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携带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控,任何环节疏于管理都容易产生泄密隐患。
1.突出源头管理,确保载体底数清晰
坚持全过程可追溯的理念,建立涉密载体台账资源库,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衔接配合和信息共享,构建涉密载体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定密管理要求,切实做好源头管控,贯彻涉密载体编号管理,建立全流程可追溯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涉密载体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
2.强化监督效率,确保载体动态可查
一方面,将涉密载体与涉密人员挂钩,明确载体管理责任人,保障涉密载体的动态回收和清退;另一方面,推进载体自查自评工作,基于“以查促改、以查促防、查纠结合”的思路,制定自查考核指标,采取多样的检查工作方式,巩固工作成果。通过多维度数据分析,形成阶段性自查报告,提高机关、单位自查自评的工作效能。
3.规范机制建设,确保数据恢复安全可控
通过严格的资质审查监管,确保所有数据恢复资质单位提供更安全更专业的维修维护服务,形成统一管理保障体系、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安全监管。
4.进行智能化销毁,确保载体安全
通过保密信息化建设,形成涉密载体报废销毁信息台账,与信息化管理系统形成整体联动,并且与销毁存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定位系统形成关联,实现报废销毁跟踪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能力,获取销毁工作总体情况,形成销毁全过程的跟踪反馈,实现精细化、智能化监管。
附:流程详解
制作
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机关、单位或者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审查合格的单位承担,制作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收发
收发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手续。
传递
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其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
使用
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
保存
保存国家秘密载体的场所、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要求。
维修
维修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确需外单位人员维修的,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的人员现场监督;确需在本机关、本单位以外维修的,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携带
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并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销毁
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审批手续,并送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销毁工作机构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销毁。机关、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自行销毁少量国家秘密载体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确保销毁的国家秘密信息无法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