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三)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相关问题的讨论中,我们经常提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简称《领域》),本期高企充电站就《领域》这个话题做一次专门的讨论。
对符合《领域》规定范围的认识与理解
既然《领域》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地位和意义如此重要,在高企认定中就要严格把控,立足《办法》实施目的与本意,让真正符合《办法》要求与条件的企业成为国家扶持与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办法》中认定高企的八个条件是非常明确的,在此基础上《指引》对相关条件与要求又作了更具体的规定与说明,但《指引》唯独没有对《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也就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第三个条件,作出相应的说明。没有针对是否“符合《领域》规定范围”作具体且可操作的规定,也就是说没有就如何使用《领域》的问题加以说明。
倒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对其设置的“核心技术是否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栏目的填写作了(若“是”,请填写3级技术领域标题或编号)的提示性说明。这个说明特别强调了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核心技术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情况下填写3级技术领域标题或对应的编号,而不能理解成填写了3级技术领域标题或对应编号就说明核心技术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显而易见,在核心技术并不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情况下,同样可以填写3级技术领域标题或对应编号的。这时,核心技术是否真的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就显得特别重要了。这个关键且本质的问题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工作实际中往往被忽视。
《领域》很具体的列举了国家需要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名称,如果只要填写《领域》3级技术层面的标题或编号,便可判断符合《领域》规定范围的要求,那《领域》配套《办法》和《指引》出台并参照实施,就没有必要用大量的篇幅详尽地去罗列具体的高新技术名称,仅提供一个三级层面的提纲就可以了。所以,理解核心技术是否真的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就必须对照核心技术是否与第三级标题或编号下的具体技术名称或描述相对应,能在其中找到对应的技术便是在《领域》规定的范围内,否则就不能确定在其范围内。3级技术领域标题或对应编号仅仅是提供一条寻找对应技术的路径,路径的尽头有没有确定的技术与之对应,才是判断核心技术是否真的属于《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本质和标准。(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