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FEIYONG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加计扣除中的差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都涉及到研发费用的归集,然而仍有不少企业不了解二者的差异,造成混淆。今天小拓就来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一
政策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
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细化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范围,引导企业加大核心研发投入。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二
统计口径
人员人工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人员人工费用归集对象是科技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加计扣除人员人工费用归集对象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既可以是本企业的员工,也可以是外聘研发人员。
直接投入费用
房屋租赁费不属于加计扣除范围。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房屋折旧费,以及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不计入加计扣除范围。
无形资产摊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的研发费用包含“知识产权”摊销,而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包含“专利权”摊销,二者存在一定差异。
设计试验等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将装备调试费用、田间试验费用纳入范围。
委托开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下,对于委外研发费用更加强调委外研究形成的成果必须归委托方所有并且与主营业务相关。
加计扣除口径下,委托境外个人产生研发费用不可以扣除,且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
其他相关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较加计扣除增加了“通讯费”;且二者对其他相关费用总额有比例限制不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加计扣除口径则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