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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人员要求

发布:2023-12-26 15:26,更新:2024-05-03 07:08

1.申请多个类别,所需相关人员数量是累加?还是按照申请类别中的Zui高标准提供呢?

答:按照Zui高标准提供即可。


2.对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的专业以及职称都有什么要求?

答: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专业应为电力相关专业:有相关等级技术任职资格,比如三级承装类申请条件中要求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分别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且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此处职称条件是指申请时满足即可,没有年限要求;此处安装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担任过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职务,总的安装管理工作年限达到5年即可。


3.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电力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技师和gaoji技师可以作为什么级别技术任职资格人员?

答: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电力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技师可以作为“中级技术任职资格人员”;gaoji技师可以作为“gaoji技术任职资格人员”;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作为“初级技术人员任职人员”。具体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可参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主管有关规定。


4.电力相关专业技术及技能人员包括哪些?

答: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各类具有初级以上电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电力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以及取得gaoji技师、技师技能等级等人员。

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主要包括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人员,以及取得由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电力企业等部门单位颁发的电力相关专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人员。


5.“电力相关专业”指哪些专业?

答:“电力相关专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工程、电气信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及绝缘技术、继电保护、电力集控运行、输电线路、机电等电力专业;不包括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热工类、仪器仪表类等其他非电专业。


6.哪些人员可以兼职?

答:根据36号令有关规定,申请条件中所要求的各类人员均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技术负责人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应专人专岗。


7.申请许可证时,需要提交各类人员的shebao缴纳材料吗?

答:在许可证申请材料中,不要求提交人员的shebao缴纳材料。但shebao作为申请单位各类专职人员条件的重要支撑,派出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可通过网络核验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填报的人员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有关要求,派出机构可依法要求申请单位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根据行政许可法及36号令有关规定,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事中事后核查时,是否需要提交各类人员的shebao缴纳材料?

答:事中事后核查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企业通过系统上传shebao缴纳材料实施在线核查,或现场检查人员shebao缴纳材料。


9.申请许可证时,退休人员是否可以作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进行申报?

答:退休人员不能作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人员进行申报。


10.取得许可证后,相关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怎么办?

答: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持证企业应及时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中“人员变更申请”功能模块提交入职或离职申请,确保持续符合许可证级别所对应的人员数量要求。根据36号令有关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的人员、资产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已不符合相应许可证条件、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证条件的,派出机构应根据其实际具有的条件,重新核定许可证的类别和等级。


11.申请时提示人员已在其他单位任职怎么办?

答:根据36号令有关规定,申请条件中所要求的各类人员均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申请人在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中提交业务办理申请时,系统自动比对发现存在人员已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时,系统页面会进行提示,申请人应按照要求上传证明该人员隶属于本单位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也可在申请表中重新填写其他相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申请人按照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后,即可正常提交业务办理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解除重复人员在原单位的任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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