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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类食品标签系列文章之三:水产制品

发布:2024-01-08 16:25,更新:2024-05-20 07:08

什么是水产制品


①水产制品是指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添加不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水产制品。现行动物性水产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 GB 10136-2015 ,包括即食动物性水产制品、预制动物性水产制品及其他动物性水产制品,不包括动物性水产罐头制品。



水产制品真实案例以及审核意见


1、一些产品在内包装中无内标签,必须进行全部加贴;



2、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名称应该清晰反映出食品的真实属性和特点,与配料表相符,应有产品性状的描述,所用术语应能恰当地反映产品性状,避免消费者混淆或被误导;


例如:鳗鱼干、银鱼干、冻大黄鱼、冻对虾、冻虾仁、冻鱼块“XX翡翠虾仁”、“XX黑虎虾仁”、“XX淡干熟制虾皮”等命名。


3、标签上的产品名称应注明虾的种类;

例如:“XX黑虎虾仁”、“XX青虾仁”。


4、标签上应注明原料虾是养殖的还是捕捞的,以及产地的说明;


5、如果产品用海水镀冰衣,则应予以说明。


6、非零售包装产品的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原料虾种类、批号、制造或分装厂商、地址以及贮藏条件。


7、需符合属地的监管要求,例如上海市要求水产品应有可追溯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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