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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测绘甲级资质

发布:2024-08-28 16:01,更新:2024-09-19 07:08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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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晋升甲级测绘资质和增加甲级专业范围的申请和办理。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甲级测绘资质审批 

(二)子项名称: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三)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四)项目编号:52004

三、事项审查类型 

先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 年 4 月 2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五章测绘资质资格。 

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发〔2014〕31 号)。 

五、受理机构 

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 

六、决定机构 

自然资源部。 

七、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八、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4、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二)全部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批准甲级测绘资质:

1、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2、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

3、符合要求的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4、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5、健全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6、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7、健全的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8、与所申请甲级专业范围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证明材料。申请新增甲级专业范围的单位,应当符合第 1、2、4、5、6、7 项。

(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申请条件不符合要求的;

2、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九、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目录

(二)申请材料提交 

仅接受网上申报。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提交材料。24 小时接收材料。 

十、申请接收 

网上接收。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接收报件和受理 

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后转报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接收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甲级测绘资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受理。 

(二)部内审批

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报部领导批准后公示。 

(三)办理批复

符合法定条件且公示期无异议的,或公示期有异议但经核实无问题的,10个工作日内由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向申请人发送资质证书。

十二、办理方式

全流程在线申请、审批。 

十三、办结时限 

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增加甲级专业范围的,在予以受理后的 15 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其中:依法实地核查、公示等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因特殊原因,主办司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审查工作的,经分管部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 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五、审批结果 

联系方式

  •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0号三宝科技园1号楼B座6层
  • 电话:4009992068
  • 联系人:贯标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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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信:13382035157
  • Email:ha1009@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