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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材料要求

发布:2024-11-14 15:11,更新:2024-11-14 15:11

申报资料要求

生产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1)租赁合同; 

(2)村证明、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备案证明(街道办或者出租屋管理中心出具); 


注:以上资料的地址、出租方、承租方等信息必须保持一致性,地址与执照保持一致性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必备的生产设备清单,包括设备编号、名称、型号、数量、制造商、生产日期、采购日期等; 

 实验室仪器清单,包括设备编号、名称、型号、精度等级、数量、制造商、 生产日期、采购日期等; 

主要人员清单(质量负责人、检验员、生产负责人),配备其他采购、销售、生产、仓储、行政等岗位相关人员;

提供相关人员毕业证书及资质证书;

不同类别产品的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可根据范本修改); 

► 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及验收文件: 

  • 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 

  • 车间空气细菌总数检测报告 

  • 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 

  • 车间空气洁净度检测报告 

环保手续证明文件(受理回执/排污许可证);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新车间试生产批记录及其他相关记录 

已备案产品生产记录及其他历史记录(换证企业需提供) 

企业配合提供其他:公章等

联系方式

  •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0号三宝科技园1号楼B座6层
  • 电话:4009992068
  • 联系人:贯标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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