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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六大部分概述

发布时间: 2023-12-28 14:59 更新时间: 2024-12-17 07:08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总体情况:

按照2015版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列出了2828个条目,列入危化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无机产品70个、氯碱产品17个,工业气体产品26个、化学试剂产品83个、有机产品124个、石油产品5个,共计325个产品。约占危化品总条目的11%;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无机产品部分:

1.共计33个单元70个产品,其中涉及到产业政策的19个产品;

2.必备的生产设备497个,见细则中表3-2的具体设备要求;

3.必备的检测设备371个,见细则中表3-4的具体设备要求;

4.生产设施要求:

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库、生产控制室等,设施、场地布局合理、需要时进行有效隔离,面积应能满足工作的正常进行。

5.检测实验室要求:

应具有天平室、加热室、化学分析室、仪器分析室和留样室,并且做到合理分开。

6.标识的要求:

均以产品标准中的标志、运输和贮存的条款为依据,以硫酸为例,《GB/T534-2014 工业硫酸》中第7.1条款:每批出厂硫酸的包装容器上应有清晰的符合GB190-2009规定的“腐蚀性物质”标志;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氯碱产品部分:

1.共计1个单元17个产品,其中涉及到产业政策的7个产品;

2.必备的生产设备87个,见细则表3-2的具体设备要求;

3.必备的检测设备52个,见细则表3-3的具体设备要求;

4.生产设施要求:

原材料库、成品库、灌装设施、生产控制室、计量设施、检验室、水电汽设备,生产设施应有联锁控制及备用电源,灌装设施应具有自动控制;

5.检测实验室要求:

天平室、检验室应有温湿度控制,电解、氯氢处理、液氯系统应有联锁控制。

6.标识的要求:

均以产品标准中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条款为依据,以副产盐酸为例,《HG/T3783-2005副产盐酸》中第7.1条款:出厂的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号、批号或生产日期、净含量及GB190中规定的“腐蚀性物质”标志,用塑料桶包装的外包装上还应符合GBT191中规定的“向上”标志;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工业气体产品部分:

1.共计6个单元26个产品,其中涉及到产业政策的1个产品;

2.应具备的生产设备28个,见细则表3-2的具体设备要求;

3.应具备的检测设备216个,见细则表3-3的具体设备要求;

4.生产设施和检验设施的要求:满足生产要求的生产、仓储、输送/交付场所及其辅助设施,有的产品涉及到了必须的动力厂房,检验设备或在线监控设施;见细则表3-1的具体设备要求;  

5.标识的要求:

均以产品标准中的包装、标志、标签、运输和贮存的条款为依据,以溶解乙炔为例,《GB 6819-2004溶解乙炔》中第6.1条款:气瓶外表面的标志应符合GB7144的规定,第6.3条款规定:每瓶出厂的溶解乙炔产品,在气瓶上均应粘贴符合GB 16804规定的警示标签;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化学试剂产品部分:

1.共计5个单元83个产品,其中涉及到剧毒化学品的3个产品;

2.必备的生产设备:储存设备,纯水制备设备,计量设备,液体试剂必备蒸馏设备,固体试剂必备分离和干燥设备;见细则表3-3的具体设备要求;

3.必备的检测设备128个,见细则表3-4的具体设备要求;

4.生产设施要求:

加工车间、成品库、原材料库等.设施、场地布局合理,需要时进行有效隔离,面积应能满足工作的正常进行;原材料、成品涉及剧毒品的应有剧毒品仓库。;

5.检测实验室要求:

检测实验室应具有天平室、加热室、化学分析室、仪器分析室和留样室,并且做到合理分开;

6.标识的要求:

均以产品标准中的包装及标志的条款为依据,以试剂硫酸为例,《GB/T625-2007化学试剂 硫酸》中第7条款:标签符合GB 15258规定,注明“腐蚀品”。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有机产品部分:

1.共计25个单元124个产品,其中涉及到产业政策的20个产品;

2.必备的生产设备361个,见细则表3-2的具体设备要求;

3.必备的检测设备430个,见细则表3-4的具体设备要求;

4.生产设施要求:

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库等设施、场地布局合理、需要时进行有效隔离,面积应能满足工作的正常进行。

5.检测实验室要求:

应具有天平室、加热室、化学分析室、仪器分析室和留样室,并且做到合理分开。

6.标识的要求:

均以产品标准中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条款为依据,以粗苯为例,《YB/T5022-2016 粗苯》中第6.1条款:槽车、铁桶上应标有“易燃液体”标志,标志要求符合GB190的规定,铁桶上还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净重、供方名称和地址。


六、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石油产品部分:

1.共计2个单元5个产品,其中涉及到产业政策的2个产品;

2.必备的生产设备6个,见细则表3-2的具体设备要求;

3.必备的检测设备44个,见细则表3-4的具体设备要求;

4.生产设施要求:

设施、场地布局合理、需要时进行有效隔离,面积应能满足工作的正常进行。

液化石油气应该有:裂解车间、气分车间、储罐、环境条件、水电等。汽油应该有:蒸馏车间、二次加工车间、储罐、环境条件、水电等。

5.检测实验室要求:

应具有天平室、加热室、化学分析室、仪器分析室和留样室,并且做到合理分开。

6.标识的要求:

均以产品标准中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条款为依据,以液化石油气为例,《GB 11174-2011 液化石油气》中第6.1条款:根据GB 12268,液化石油气属于危化品第2类第2.1项易燃气体,其危险性标志按GB 13690和GB 190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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