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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新办)

发布:2024-07-16 13:57,更新:2024-09-20 07:08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卫生许可证的证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



1

生产企业厂区环境与布局符合要求;


2

生产区符合卫生要求;


3

具备满足生产和卫生要求的设备;


4

物料和仓储符合要求;


5

卫生质量管理符合要求;


6

配备适应生产需要的各类人员。


卫生许可证办理材料



1

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生产场地使用证明;


4

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


5

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


6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7

拟生产产品目录;


8

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注意:

因各地政策不同,办理所需的资料可能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求为准。


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备齐资料后,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


2

受理:卫生行政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

审查:受理后,卫生行政部门对申报企业和材料进行审查、现场勘查、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的决定;


4

颁证:审查通过后,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规定的企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卫生许可证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2

《消毒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卫生许可证参考条款



1

生产场所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2

申请材料符合《消毒产品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联系方式

  •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0号三宝科技园1号楼B座6层
  • 电话:4009992068
  • 联系人:贯标客服
  • 手机:1338203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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