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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知识

发布:2024-11-22 11:41,更新:2024-11-25 07:08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概念

食品生产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行业范围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结合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因素,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等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区别

概念不同: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合法凭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方可在其注册登记的地址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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