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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两免三减半”双软认定条件是什么

发布:2023-11-15 15:22,更新:2024-05-16 07:08

“双软评估” 的意义是判断企业是否具备软件企业的基本属性,可以帮助企业证实其从事软件开发和服务的能力,帮助需方评价和选择软件产品或软件服务的提供者,帮助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软件企业能力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核查。也就是说,“双软评估”是软件企业的一项基本资质。“双软认证”是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一种,在大多数中小微软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特别是资金方面,能省即省。所以,能够有效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发展中的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认定条件

01软件产品登记

1、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如: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
2、由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02软件企业的认定

1、软件著作权登记: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2、人员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研发费用: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6%以上;
4、销售收入占比: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
5、产品质量: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6、支撑环境:具有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7、诚信要求:申请双软认证的企业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近三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南京市双软企业认定申报好处

1、“两免三减半”。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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